2024年01月01日至年2月18日(2024年第1~7周),海关总署共发布28则公告,分别为:
2024年第1~7周期间食品相关主要内容有:
● 发布《鲁氏耶尔森氏菌检测技术规范》等37项行业标准
● 发布2种植物检疫要求公告:比利时甜椒植物检疫、乌兹别克斯坦鹰嘴豆
● 发布4种动物检疫和卫生要求公告:文莱养殖水产品、文莱野生水产品、供港澳食用陆生动物、爱尔兰种猪
● 发布3则禁令解除公告:解除比利时非洲猪瘟疫情禁令、解除哈萨克斯坦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解除哈萨克斯坦部分区域口蹄疫禁令
● 发布4则禁令公告:发布孟加拉国非洲猪瘟禁令、伊拉克蓝舌病禁令、黑山非洲猪瘟禁令、意大利蓝舌病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