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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港化妆品合规
中国香港化妆品合规

 

香港地区化妆品法规概述


 

化妆品一般属于消费品范畴,主要应满足《消费品安全条例》和《消费者安全规例》要求。若符合《药剂业及毒药条例》中所订明的「药剂制品」的定义,有关产品必须符合其安全、质量及成效方面的要求,并获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才可以合法在本港销售;若符合《中医药条例》有关「中成药」定义的产品,则受《中医药条例》规管。必须先经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辖下中药组注册,方可进口、在香港制造和销售。

 

 

香港地区化妆品主管部门


 

香港海关:

香港海关负责《消费品安全条例》的执法工作。就个人护理产品及化妆品安全的规管,海关会按照《条例》考虑相关的合理安全标准,当中包括由欧盟、美国及内地发布的标准或规定,以确定产品是否达到合理的安全程度。如发现有不安全的产品,海关会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以保障消费者。

 

香港化妆品同业协会

创立于1980 年,以服务化妆品行业、帮助同业推广业务、收集同业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为宗旨,成为行业企业和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平台。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

根据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市场监测信息,及时向公众发布相关测试报告及消费提醒;

 

 

主要参考法规


 

◼️《消费品安全条例》

◼️《消费者安全规例》

◼️ 立法会八题:化妆品安全测试(2006)

◼️ 立法会二十二题:规管美容和护肤产品(2014)

◼️ 立法会十六题:对化妆品、护肤品及纤体健康食品的规管(2017)

◼️ 立法会十四题:规管个人护理产品和化妆品的成分及标签(2018)

◼️《药剂业及毒药条例》

◼️《药剂业及毒药规例》

◼️《中医药条例》

◼️《中药规例》

 

 

化妆品出口香港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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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阅读:化妆品出海合规指南-中国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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