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化妆品出口热度一直在持续上升,而东盟作为迅速发展的新兴市场,受到了众多中国化妆品企业的关注。自2007年东盟化妆品协会颁布《东盟化妆品指令》以来,东盟在的化妆品监管体系虽然更加清晰,但是对于产品检测方面,企业仍有许多疑问。
本文根据东盟化妆品相关法规及政策,对化妆品进入东盟市场时要求的控制指标和检测做出汇总,供化妆品企业参考。
感官指标
在东盟化妆品法规中无明文要求,但由于《东盟化妆品指令-产品信息文件*(PIF)*指南》中要求提供成品质量规格,并且在个别东盟国家进行化妆品通报时会强制要求提供下列信息。
1️⃣ 产品物理性状
2️⃣ 产品颜色
3️⃣ 产品气味
微生物测试
根据《东盟化妆品污染物限量指南》,微生物限制指标如下:
检测项目 |
三岁以下儿童、眼睛或黏膜部位使用的产品 |
其他产品 |
需氧嗜温微生物总数* (细菌、酵母菌和霉菌) |
≤500*cfu/g或cfu/ml |
≤1000*cfu/g或cfu/ml |
铜绿假单胞菌 |
不得检出/0.1g或0.1ml |
不得检出/0.1g或0.1ml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不得检出/0.1g或0.1ml |
不得检出/0.1g或0.1ml |
白色念珠菌 |
不得检出/0.1g或0.1ml |
不得检出/0.1g或0.1ml |
* 根据原材料的性质和制造工艺,可能需要检测其他微生物。 |
*注:泰国需对含有草药清单中原料的粗提提取物的产品额外加测“梭状芽胞杆菌”,要求其检测结果应为阴性,检测方法未做要求。
虽然东盟出台了《化妆品微生物限量测试》(ACM*THA*06),用于检测化妆品中的需氧嗜温微生物总数*(细菌、酵母菌和霉菌)。但是未有法规明确要求产品微生物检测必须严格按照该方法进行。目前,在产品出口到东盟时亦可使用其他检测方法以确保产品符合东盟微生物限量要求。
重金属
根据《东盟化妆品污染物限量指南》,重金属限制指标如下:
检测项目 |
限制要求 |
汞(Hg) |
1 mg/kg或1 mg/L (1 ppm) |
铅(Pb) * |
20mg/kg或20 mg/L (20 ppm) |
砷(As) |
5mg/kg或5 mg/L (5 ppm) |
镉(Cd) |
5 mg/kg或5 mg/L (5 ppm) |
*注:泰国规定镉的限量为3mg/kg或3mg/L(3ppm)
与微生物项目类似,在对产品重金属进行测试时可参考东盟发布的《化妆品中重金属(砷、镉、铅和汞)的测定》(ACMTHA05)对产品的汞、铅、砷、镉进行测试,抑或采用其他检测方法进行测试,但需确保产品符合东盟的重金属限量要求。
风险物质(二噁烷)
此前东盟各国对于二噁烷限制均以25*mg/kg或25*mg/L*(25ppm)为准,但是由于其指标较高,企业按此标准生产产品时,部分产品仍存在安全风险,故在东盟第30次东盟化妆品科学机构(ASEAN*Cosmetic*Scientific* Body,ACSB)会议上决议降低其含量限制,要求产品中二噁烷风险物质含量不能超过10mg/kg或10mg/L*(10ppm),并于2023年7月19日正式生效。
检测项目 |
限制要求 |
二噁烷 |
10mg/kg*or*10mg/L*(10ppm) |
东盟虽规定了二噁烷的限量要求,但是对其检测方法并没有限制。中国企业在出口化妆品到东盟时,仍可使用《化妆品技术规范》中的方法检测二噁烷含量。但是中国化妆品中二噁烷限制含量为30mg/kg,企业在出具二噁烷测试报告时,需注意其限制要求,确保符合东盟指标。
安全性测试
根据《东盟化妆品安全评估指南》,产品在进行安全行评价时需提供产品的安全性研究证明,其中包括产品稳定性测试、包装兼容性测试、防腐挑战性测试。虽然在《东盟化妆品安全评估指南》中要求提供安全性研究证明,但是除了已经出具的《化妆品防腐效果测试》(ACM*MAL*08)可用作防腐挑战测试的参考方法外,产品稳定性和包装兼容性并没有明文规定其测试标准,故东盟化妆品在进行安全评估时所提供的安全性测试报告多数仍参考国际标准进行测试。
有关国际化妆品稳定性测试、包装兼容性测试、防腐挑战性测试标注,可参考往期内容:
功能性测试
《东盟化妆品指令-产品信息文件*(PIF)*指南》第2.1(f)条规定,应提供化妆品宣称功效的支持性数据以证明其效果。企业可提供相关文献综述、根据其成分的分析或所做的功效测试报告作为依据。在化妆品出口到东盟时,多数国家在产品通报之前需明确化妆品的功能(功效宣称)。产品的功效依据除需要在产品信息文件中体现外,多数是在当局对产品的功能或对产品中的某些成分的功效宣称提出质疑时做证明使用,在产品通报时无需提交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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